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9,092,878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359,6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7,295,975.9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消费场景全面加快恢复,随着国家扩内需、促消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显效,居民多样化、个性化衣着消费需求加快释放。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我国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9%。
海外通胀、汇率等压力持续影响消费意愿,贝恩咨询在相关报告中表示,欧洲与美洲地区的个人奢侈品市场均受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影响显现出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迹象,对2024年的展望也较为疲软。与此同时2023年高端及以上的时尚品牌加速整合,在需求偏弱的大环境下,多品牌集团通过持续整合,在有效提升市场份额的同时,能够节省运营成本以及提高供应链效率,并在线下渠道与消费者整合上产生协同效应,进一步强化抗风险能力。有更强渠道话语权的公司有望获得更多市场份额,拥有强多品牌矩阵的品牌集团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时尚品牌需要提高在多个年龄群体中的吸引力,目前X世代和Y世代正处于收入巅峰期,而Z世代是高端消费的潜力军,并且由于强烈的自我表达属性和处于社会潮流的前端,会引领其他年龄圈层的价值取向。同时,伴随着经济周期的轮转,消费者的需求从功能性向情绪价值转变。年轻一代消费者的社交需求与悦己需求均在提升,并且希望通过会员活动、个性化终端体验等增加获得感和情绪价值满足感。多品牌矩阵的触达效率较其他年龄层显著提升,有助于涵盖各细分消费群体,在线上与线下均形成协同效应,占据消费者心智与更大的市场空间。
2023年全国网上穿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8%,电商平台流量加速分散,购物节大促的红利明显消退,但小红书、抖音等内容社区已经从广告引流转变至直接交易,电商的参与度明显加深。时尚品牌不仅需要布局内容社区,加强品牌内容制作与价值传递的能力,更需要构建全渠道的服务体验,提高客户留存率的同时通过正价化等手段提高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以“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时装品牌集团”为战略目标,以“用时尚创造个性魅力”为企业使命并在2019年确认企业愿景为“拥有千位事业合伙人的共创共享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品牌时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发展高端时装品牌,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旗下品牌主要包括:中国高端时装品牌ELLASSAY、德国高端女装品牌Laurèl、美国轻奢潮流品牌EdHardy、法国设计师品牌IRO、英国当代时尚品牌self-portrait以及加拿大功能性羽绒品牌nobis。其中,公司拥有ELLASSAY品牌、Laurèl品牌和IRO品牌的全球所有权,self-portrait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所有权,EdHardy品牌在大中华区(含港澳台)的所有权,以及nobis品牌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地区的所有权。现已形成包含通勤、社交、休闲、商务、街头等多属性的品牌矩阵,覆盖不同细分市场需求。
中国高端时装品牌ELLASSAY歌力思,自1996年创立至今,以当代都市女性的生活场景与生活方式为视角与出发点,注解品牌独有率性的优雅风范。通过不断的创新,ELLASSAY歌力思为当代女性打造契合都市步伐与生活场景的现代时装。每一件服饰都兼具质感与工艺,面料的挑选与设计的创新是ELLASSAY歌力思不变的核心。2023年,ELLASSAY歌力思官宣演员童瑶为新任品牌代言人,携手开启一段新的征程。截止至2023年12月末,ELLASSAY品牌店铺数量总计301家。
德国高端女装品牌Laurèl于1978年成立于德国慕尼黑,主张将实用艺术注入现代生活。尊重新女性独立审美,提供以“职场”为核心场景的全品类穿搭体验,并为都市菁英形象打造理性、温暖、兼具德式品质的生活方式。截止至2023年12月末,Laurèl品牌在国内店铺数量合计87家,品牌在持续拓展一、二线城市核心商圈渠道的同时,经营质量也在持续提升。
美国轻奢潮流品牌EdHardy于2004年在美国成立,在美洲、欧洲、亚洲和中东都已开设专卖店,渠道分布广,在好莱坞更是火热的潮流品牌。品牌起源于纹身传奇教父DonEdHardy,极具创造性地将纹身艺术融入到时尚领域,将刺绣、水洗、泼墨等工艺注入复古朋克元素及街头文化,将美式文化和亚洲元素结合,大胆地创造出极具美国精神的品牌特色,其产品风格鲜明备受国际一线明星钟爱:MichaelJackson、Madonna、BritneySpears、DavidBeckham、AdrianBrody等。截至2023年12月末,EdHardy系列品牌店铺合计95家。未来,EdHardy系列品牌将持续进行渠道升级,着重整合线上与线下全渠道营销资源,将轻奢潮流文化推广到更大的目标市场。
法国设计师品牌IRO由Bitton兄弟创立于2005年。全球公认最会穿衣的超级名模和时尚博主包括KateMoss,ChiaraFerragni,GigiHadid、KendallJenner等都是IRO的忠实粉丝。IRO的摇滚潇洒,轻松的时尚风格,始终如一的品牌风格形象深入世界各地的每个顾客,该品牌店铺遍布包括巴黎、纽约、伦敦、罗马等全球多个首都城市,并在中国迅速发展至一二线月末,IRO全球店铺合计112家,其中中国区门店数量已经达到60家。
英国当代时尚品牌self-portrait,由毕业于伦敦中央圣马丁学院的马来西亚华裔设计师HANCHONG于2013年在英国伦敦创立,因其精细的做工和独具设计感的剪裁,迅速成为全球明星、博主钟爱的时尚品牌。2023年,self-portrait正式宣布演员——赵丽颖出任品牌代言人。
self-portrait是一个独立的、富有个人风采、且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品牌。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适用所有场合”的胶囊衣柜。品牌一经推出,便因精细的做工和独具设计感的剪裁,成为名人明星,时尚博主们的挚爱。截至2023年12月末,self-portrait品牌已成功在北京、深圳、上海、杭州、西安、成都、沈阳、武汉、重庆、苏州、郑州、三亚、昆明等地共开设56家直营店铺。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投入,进一步推动self-portrait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业务扩张。
nobis,在拉丁语中是“我们”的意思,品牌创立于2007年,始终以一颗自由之心,穿行于城野之际。nobis以先锋自由、卓越性能的设计语言结合创新技术,为新知群体提供以智性为内核的多场景穿戴系统(TechnicalAppare/System),无限探索城市与户外的边界。目前,nobis在北美、欧洲和亚洲均拥有销售网点。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自有品牌与收购品牌专业零售商模式,以设计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与营销为核心,强调对材料采购、产品规划、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有效控制。通过规模效益降低供应链成本;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高品质;通过高效的信息和物流网络,实现对产品供应链的垂直整合,以快速响应的产品开发和销售满足产品需求;通过建设完善的直营与分销网络,提供高质量的销售服务,将行业领先的终端运营能力实现对多品牌的有效复制,为消费者打造优质的线上与线下购物体验;打造了适应高端多品牌矩阵的营销体系,灵活覆盖线上线下各个平台与渠道,在品牌推广端形成了明显的协同效应。
公司旗下各品牌成立单独品牌事业部并单独设立完整的企划与设计团队,确保品牌间的差异化明显、具有独特清晰的DNA。企划部门负责把握当季产品策划方向,通过收集历史产品销售数据、前端消费者反馈与竞品调研等信息,结合品牌多年对消费者的深刻理解形成整体企划方案,确定当季产品整体风格走向、各个上新波段产品搭配、价格带、成本、必选面料等。设计师根据企划方案进行设计,目前公司内部设计师梯队建设较为完善,并持续针对多品牌发展情况引进国内外的优秀设计人才,结合国际设计师对潮流趋势的把控与本土设计研发团队对中国消费者偏好的深刻理解,形成业内领先的设计研发体系。
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面料、辅料、成衣。在采购各环节管控中,公司强调和供应商的战略协作,通过歌力思供应商协同平台,供应商可实时查收已下达订单、检验报告、对账进度等资料,供应商们对歌力思也保持信息互通;双方协同一致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并持续优化供货成本;为公司快速翻单补货及时提供原材料和定制成衣;并在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方面不断完善,实现双方的共赢。
目前公司主要采用自制生产、委托加工和定制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自制生产指公司采用集中采购原材料,通过自有工厂生产成衣,以实现少量多样的规模化生产,满足各个品牌的产品需求;委托加工指由公司提供设计样式、样品、加工要求及原辅料,生产的产品使用本公司产品商标,由本公司独家采购后销售;定制生产指公司向定制生产商提供产品样版和工艺技术指标,并要求其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面辅料,定制生产商自行组织生产,或者公司直接从成衣样品中订购,由外部厂家根据公司的选样及订单数量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使用本公司产品商标,由本公司独家采购后销售。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直营、经销和电商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直营模式下,公司目前主要通过购物中心店、百货商场店等渠道以零售方式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合同,由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其通过销售终端以零售方式向客户销售公司的产品。公司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国各大城市核心商圈并有效辐射周边地区市场的销售网络,在SKP、万象城、太古里、IFC、德基等各大顶级商圈累计开设了上百家店,多品牌集团化模式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对渠道的议价能力,与渠道的合作也更趋向战略合作,有助于公司在竞争激烈的核心商圈获得更符合公司定位的高质量店铺位置。
除以直营和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外,在线上渠道方面,公司实现了多平台与多品牌的全面突破,打造了以天猫店铺为基础,辐射京东、唯品会等公域平台,发力抖音直播同时加码小程序获客拉新的电商体系,并且对于收购品牌从零到一建立线上渠道取得显著成效。公域、私域结合,线下、线上衔接,为消费者提供无缝消费体验。
上市以来,公司以投资并购为切入点,引入国际时装品牌,形成多元化的品牌矩阵,并逐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多品牌集团化运作模式。公司打造了适应高端多品牌矩阵的营销体系,灵活覆盖线上线下各个平台与渠道,在品牌推广端形成了明显的协同效应。一方面是全域多元化内容产出放大品牌声量:公司根据旗下不同品牌调性与发展阶段聘请代言人与品牌大使,精准穿透圈层并形成稳定的视觉触达点增强记忆,并创新性推出全CGI数字技术创作的虚拟数字人@飒ELISA,传达品牌个性主张。线下创新空间设计提高体验,线上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矩阵化内容产出,全方位触达消费者,放大影响力。另一方面多种途径加强与客户沟通交流、加强转化留存:公司通过新款预览会、新店预热活动、VIP主题活动等提前引流并精细服务长期客户,通过与客户多维互动提高留存率,并且全面占据用户心智。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高端时装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伴随着消费场景的恢复,公司旗下多品牌矩阵在国内市场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实现营业收入29.15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了21.73%,较21年增长23.38%。公司在国内市场为长期发展加大投入的策略实现了良好的收效,新开门店的销售有效提升,费用控制进一步优化,使得公司国内业务利润得以大幅回升,超过了2021年的同期水平。但由于欧美市场受持续的通货膨胀、宏观局势等因素影响,旗下IRO品牌在海外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冲击,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417%,不考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商标使用权减值准备的影响,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亿元,同比增长1,0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10日16:00前登陆,进入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夏国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树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薇女士,独立董事杜岩冰先生等。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10日16:00前登陆,进入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互动平台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线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披露或披露不完整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鉴于本议案中监事的薪酬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因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3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相关会计政策具体如下: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主要内容为: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11,721,487.57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11,721,487.57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0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增加11,721,487.57元。
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第1至8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三)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证券法务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8日,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2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此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除上述已离职员工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632.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将夏国新先生和胡咏梅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文件。
2、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将夏国新先生和胡咏梅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2日,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6日,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由公司注销;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①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但剔除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和承担的费用金额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③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1、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100%。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含本数)、但低于100%,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50%。
3、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净利润未达到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需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除上述已离职员工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632.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本次公司合计注销684.3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因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3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已离职的21名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除上述已离职员工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632.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更加线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所属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2023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及商标使用权减值准备合计11,937.16万元。
深圳前海上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上林”)主要持股运营IRO品牌,在海外受欧美地区持续的通货膨胀、地缘局势、消费者需求大幅减弱等因素的影响,本年度经营业绩未达预期,且由于欧美地区宏观经济压力持续较大,根据评估报告,前海上林资产组或相关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对前海上林商誉及商标使用权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0,426.88万元。此外,唐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利国际”)本年度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根据评估报告,唐利国际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对唐利国际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10.28万元。综上,2023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及商标使用权减值准备合计11,937.1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937.1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937.1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5,645,219.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3,189,288.2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9,092,878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359,6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7,295,975.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2.6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公司章程修订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除了有关公司住所变更,还修订了其他条款,具体如下:
最终修订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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