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执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3〕51号)“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180元消费券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消费券。对在中心城区购买产权车位(库)的,按照数量给予每个5000元的财政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元。
第二条、推动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个人在达州市内购买新建服务型公寓用于自住的,享受与该区域住房同等落户政策、购房补贴及用水、用气、用电标准。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业性用房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消费券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消费券。
第三条、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双职工(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120万元,单职工(仅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二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 20万元。实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代际互助”,全面开通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第四条、鼓励居民“卖旧购新”。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达州市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支持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房。鼓励各县(市区)收购存量商品房、居民“二手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长期低息贷款产品予以支持。
第六条、支持房票选房安置。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各类征收类项目以及重要地灾隐患点避险搬迁项目中,除国家规定必须新建安置房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励通过发放房票的方式进行安置。
第七条、在达州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住房、名下拥有的商品住房无房贷或者已结清相应房贷的,均视为首套住房。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贷款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第八条、调整购房入学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以及户籍证明,其适龄子女可以获得购房所在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排序入学资格。
第九条、积极组织团购活动。搭建“线上+线下”房产超市,支持各地设立商品住房“团购库”,鼓励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各类团购需求开发定制楼盘。对在同一楼盘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团购价格在近三月该楼盘同品质同类型房屋网签备案均价基础上下浮3%-6%。
第十条、优化土地供应。加大低密度、低容积率的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合理控制商业用地、商住用地供应规模和节奏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土地竞买保证金最低按照起始价的20%确定。
第十一条、优化规划用地指标与设计方案。优化规划用地规划指标,提升居住环境品质,鼓励居住区内打造更多优良的公共空间,提高居住舒适度。
第十二条、提升服务审批质效。支持“带押过户”,大力推广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支持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支持土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全面提升服务审批质效。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6月30日,凡个人在达州市中心城区通过一次性、按揭、分期购买市本级项目新建商品住房、新建服务型公寓(用于自住)、新建商业性用房并进行网签备案的,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新建商品住房、新建服务型公寓(用于自住)按照180元/平米标准发放电子消费券,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
新建商业性用房按照建筑面积300元/平米标准发放电子消费券,最高不超过3万元。
“安e达”APP 登录后,点击“达州市购房送电子消费券”活动页面,填写“合同编号”或者“合同备案编号”。
市住建局通过网签系统对购房人申领信息进行比对,提出是否给予发放电子消费券审核意见,并进行审核,安e达”平台3个工作日内自动发放电子消费券。
审核通过的申领人,登录“安e达”APP进入“达州购房送电子消费券”活动页面,点进“我的消费券”选项查看消费券详情。
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家消费时,展示要使用的消费券,每次消费时按零钱方式自动扣减。
“安e达”平台每月20日将商家核销的电子消费券流水清单及总金额反馈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及时将补贴转至各参与活动商家账户。
本次电子消费券在领取之日6个月内有效(如2024年12月20日领取,在2025年6月20日23时59分59秒前可使用),过期未使用自动作废,且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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